据了解,延中工商所近日接到群众举报称,在解放路239号有经营户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,用“豹王”轴承贵州总代理作为营业招牌。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。经初步调查,该经营户的招牌上的确打着“豹王”轴承贵州总代理的商标,当事人曾某现场无法提供其合法手续。
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,为吸引消费者,曾某于2007年10月5日开始打出“豹王”轴承贵州总代理—某某汽配专卖店作招牌。
根据《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曾某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。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并处罚款5000元